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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記事者》 糊涂軒

胡徒與眾洪荒生靈不同,在天道的眼中,屬於變數的存在。何為變數?即定數之外物也。凡世間萬物,在天道的眼中都有定數。只有宇宙外來物才是變數。

猶如人體一般,對於自身體內產生的哪怕是腫瘤,免疫系統都會視而不見。但來自體外的哪怕對人體有用的好東西,免疫系統也會特別照顧,要排其出體外,或者滅其在體內。

天道也有類似的功能。雖然胡徒為天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也同樣獲得了天道的獎勵和眷顧。天道沒有意識,只有本能。本能決定了,給予貢獻者以眷顧和獎勵,給予變數予以遠超定數的天劫。二者毫不衝突。

所以,每次胡徒渡劫規模都是洪荒本土生長的生靈的數倍乃至數十倍。

此次晉升準聖也是如此。一般的大羅晉升準聖只渡一劫,隨機為天劫、地劫、人劫。然胡徒必須全部渡過方可。

渡劫期間,他的靈覺會被矇蔽,無法事前規避。這也是他連遇兩險的原因所在。

走出剛才的戰鬥空間,胡徒抬頭看了看天,只見天上開始聚集一些灰色的雷雲。他心想,不知此次渡過的又會是什麼樣的天劫?

梅山這裡不能繼續停留,否則,這天劫劈下來,又要給他增添不知道多少業力了。他傳音給道觀的執事,讓其貼出暫停講道的告示後,迅速朝自己的道場飛去。

此次雷劫非同小可,聚集了三天仍沒有聚集完成。所過之處,萬物俯首。胡徒來到一個空間結構比較穩定的地方,一個空間摺疊就回到了自己的島上。

在島上,他迅速清理了一塊地方,將這方土地的生靈再次移植到其他地方,才坐下來準備渡劫。

足足積累了半個月,雷劫才準備降下。

第一道,一條灰濛濛的閃電飄忽的垂下。已經嚴陣以待的胡徒,差異的看著這條閃電,心中鬱悶非常。威力怎麼不夠呢?

就在他還在胡思亂想之際,閃電穿過他佈下的所有防禦,直接劈在了他的頭頂。沒有感覺,這是他最後時刻的一個想法,然後,就失去了意識。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慢慢醒了過來,竟然發現自己變成了一個乞丐,一個渾身化膿、還缺了一條腿的乞丐。啊,難道又重生了,不會吧。老天爺你玩我,我在洪荒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做呢!而且,你重生也重生個好一點的,這個比鐵柺李還要慘呀。

的確是重生了,他想到。混沌珠不見了,所有神通不見了,連三花都沒有了。三花不是靈魂所化嗎?怎麼重生連我的三花都不見了呢?真奇怪。

算了,不想了,既來之則安之。轉頭看了看他的住所,是一個破廟,廟裡的佛像也殘破不堪了,只剩下了半個腦袋,卻仍在憐憫的看著他。他伸出中指鄙視了一下,然後低了頭看了看自己的獨腿,摸了摸餓得咕咕叫的肚子,心想他需要出去工作了。

這是什麼世界,他沒有得到一丁點的信息。乞丐是死了以後被他附身的。所以,沒有任何記憶可以傳承給他。

走出破廟,就能看到不遠處有一條路,路上不時走動著各色人等。胡徒據此開始判斷:

這是古代,從穿著上能判斷出來。

這是一個和平年代,從眾人的姿勢、行為上可以判斷出來。最起碼他現在所處的是一個和平區域。

拄著柺杖走了一段路程後,他看到了一個農莊,典型的中國農村形象。土坯牆,茅草屋頂。村口還有幾個穿著棉襖亂跑的小孩。

小孩看到他,哄的一下大部分都跑了。倒有一個膽大的小孩,撿起一塊土疙瘩像他扔過來。他本能的想閃一下,卻忘了自己是個殘廢,彭的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胡徒苦笑了一下,自己是找個地方自殺好呢,還是這麼茍延殘喘的活著呢?就躺在地上,他愣愣的看著天,胡思亂想起來。

也許死了還能穿越,說不定穿越的能好些。這麼殘廢的活著,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螻蟻尚且貪生,況乎人也?

就在他愣愣的發呆時,天空很快暗了下來,鵝毛般的大雪從天而降。

被凍死?被餓死?還是自己找個地方直接死?

一向隨遇而安的胡徒,真糊塗了。想了一會,突然從村子裡走出了一個村民,看到地上躺著的胡徒,扔了一塊還熱乎的糙面饅頭,並對他說道:

“那邊是村子王家的場院,有乾草,你躲著吧,別被凍死了。真可憐。”

胡徒撿起熱饅頭,說了一聲謝謝,然後起身朝場院走去。一路上,他又開始了思想鬥爭。

被古人嘲笑了,真鄙視自己。有個名人不是說過,任何人只要回到古代,都能成就一番事業嗎?萬一這次自己自殺了,再不能穿越了,不是就完蛋了嗎?

人家一個村民都不願意自己死了,還給自己一塊饅頭,自己卻嫌棄自己了,真不應該呀。

躲在草垛裡,他突然發現竟還有一個乞丐在那裡躲著。乞丐沒有看他,只緊緊的盯著他手中的糙面饅頭。而他卻一眼看到了乞丐手裡的那個破碗。

破碗很髒,但他在前世做博主的時候,研究過一點古玩。雖然只是皮毛,可恰恰他知道那乞丐手裡拿的是一個宋朝的紫斑碗,價值連城。

胡徒看那乞丐的眼光,在想到自己的身體,若是他過來搶,自己也沒轍。不如,和他換換。

“老哥,小子的這個饅頭可以給你。不過有個條件。”

“小子真識相,說吧,只要哥哥能給的,都給你,當然衣服除外。”那乞丐裹了裹明顯比胡徒的那身強得多的爛衣服,說道。

“不敢,小子想用這個饅頭換你的那個碗。”

這個破碗?那乞丐莫名其妙的看了看他,直接就給他扔了過來。胡徒接住後,就將饅頭給了那個乞丐。

就這樣,那個乞丐迅速的吃光了饅頭,矇頭睡覺了。胡徒看著手中的碗,心裡默唸道:

“我胡徒就是變成一個乞丐,也同樣做一番大事業。老天爺,可千萬要保佑呀。”

看這碗的成色,起碼有個數百年的樣子,不像是他現在所處年代的產物。也不知道這乞丐從哪裡弄來的。

所謂亂世黃金,盛世古董。手裡的這個碗不敢說價值千斤,但能換百兩銀子夠他創業就可以了。他雖然身殘但腦不殘。好好謀劃著,同時拽著乾草往肚子裡填。用yy替代那噁心的食物帶來的發黴的味道。

紅軍過草地,不是吃草根嗎?他吃的還是乾草呢,比草根還要好些。

大雪過後,他沒有管那個乞丐,柱起柺杖就往地主家走去,他要討著飯到城鎮去。只有文人才識貨,土地主可不行。

到了王家的大院門口的時候,卻發現那裡竟然施粥,這麼好運氣?不管了,他端著碗排了隊,領了粥,喝下後,就坐在旁邊聽大家嘮叨。

這裡是山東滕縣蓋村,村子裡的大地主王輔仁是方圓百里最有名的善人。而年代並不是他想象的盛世,但還算太平,是明崇禎年間。他不用去城裡了,到那裡,他一個乞丐恐怕敢流露出一丁點的有錢跡象,只有死路一條。

等到眾乞丐散了,王家收拾東西時,胡徒湊了上去,編了一段話說道:

“還請小哥能傳個話給王家老爺,就說故人之後有訪,還望接見一下。”

看著這個大膽的乞丐,小丫鬟猶豫了半天,方跑回去通報去了。王家不愧是當地有名的善家。不嫌他殘疾和髒亂。先把他弄到一個院子裡洗涮了半天,還給那些舊創敷了藥。給了他一身舊棉襖穿上,領著他見了老太爺。

他拄著柺杖,走進一個房間,見到房間裡的主人,先施一禮道歉道:

“小生胡徒向老先生道歉!”

老太爺一臉訝異,問道:

“此話從何道來?”

“小生並不是老太爺的故舊之子,卻以此為幌,見到老爺,應該先道歉。”

老太爺哈哈哈大笑道:

“看你談吐不凡,想來也是書香門第子弟。無妨,吾等書香世家均為友家,你也算故舊子弟。卻不知為何落得如此境地?”

“唉,家裡也算有些餘糧,可惜被縣官陷害,小生只好流落他鄉了,只想找個落腳的地方存身而已。一路乞討,只有在蓋村才發現有王家善人,故而才萌發了落腳之念。小生觀王家施捨不停,不由想到小生這些年的痛苦遭遇,願為王家出一份力,救助更多的鄉親。另外,有了落腳之地,出點主意,盡一份力,也算不埋沒家父從小教授的詩書文章罷。”

胡徒沒有停留繼續說道:“小生別無長物,卻隨身有一個宋朝民窯出產的青釉紫斑碗,此碗不敢說價值連城,卻也能換百十銀兩,可救助千百急需救助的鄉親,還望老太爺可以一觀。”

老太爺沒有說話,靜靜的看著他。胡徒也鎮定異常,最終,得到老太爺的允許,暫時留在府上,教授孩子們一些課業。他的碗,老太爺也沒要。

就此,胡徒留在了王府。他不甘寂寞,在教授孩子課業的同時,開始創造桌椅板凳、釀酒、改良農村的器具等等,做著一般穿越者做的事情。

山東百姓自古民風強悍,胡徒自從知道自己投生到了明崇禎年時,就有了想法。他雖是一個殘疾人,但也未必不能當皇帝。於是乎,賄賂當地貪官,開藥鋪、糧店,偷鍊鋼鐵,研發槍支,聚集了一幫無家無業的漢子,識字、練兵。王家也成為了他忠實的附庸,多名王家子弟跟隨他走南闖北。

他娶了王家偏支的一個姑娘為妻,育有一子,在闖王起事時,他派多名手下混入其中,謀奪兵權,待闖王打進北京,推翻明皇后,他留守邊關,埋伏了清主力和吳三桂,順勢殺入了東北。他的兒子胡斐,帶領一支精銳直接殺入北京,裡應外合滅了闖王,奪取了明清的江山。

可惜,故事才剛剛開始,在遠征東北的路上,胡徒病逝,享年七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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