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最高檢:三年來批捕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案件751件1530人
中國網9月25日訊(記者 彭瑤)近年來,全國各級法院、檢察院高度重視對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的懲治工作。自2021年6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兩高”)會同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開展為期三年的“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專項行動。
記者日前從“兩高”了解到,三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936件8593人,起訴18566件35015人。其中,批準逮捕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案件751件1530人,起訴1991件4545人。全國法院一審審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計16070件,其中涉及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的11個品種的食用農產品案件共計1429件。同時,“兩高”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司法解釋,嚴密刑事法網,為依法打擊此類犯罪提供規范依據。
2021年12月31日,“兩高”修訂發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針對農藥、獸藥非法添加違法犯罪突出的情況,增加規定了“生產、銷售添加禁用農藥、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飼料原料,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的內容,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為依法打擊此類犯罪提供規范依據。2021年11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還先后修訂發布《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制定發布《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在2024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一批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4件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分別為:江蘇孫某結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使用工業用甲醛溶液浸泡銀魚并銷售);河北顧某國非法經營,潘某棟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屠宰和銷售生豬,檢出“瘦肉精”);浙江李某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生產、銷售獸藥殘留超標的三黃雞);上海陳某輝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生產、銷售染色小黃魚)。
該批案例主要有以下特點:
聚焦老百姓餐桌上常見的食用農產品。豬肉、三黃雞、小黃魚等都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常見食材。人民群眾對這類常見食用農產品安全關注度高,一旦出現安全問題,波及范圍廣,社會危害大。選取此類食用農產品作為典型案例,不僅能夠有力震懾不法分子,同時也有利于普及食品安全常識,提升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識。
彰顯司法機關對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依法嚴懲的堅決態度。司法機關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不僅依法判處重刑,同時注重加大財產刑適用和執行力度,依法宣告禁止令,剝奪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江蘇辦理的孫某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銷售金額達129萬余元,孫某結在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同時,還被判處銷售金額兩倍以上的罰金共計三百萬元,在經濟上受到嚴懲。
打擊犯罪的同時深入推動社會綜合治理。浙江辦理的李某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建議行政主管部門對市場端開展獸藥殘留排查行動,推動相關行政機關將尼卡巴嗪等獸藥納入禽畜類農產品日常檢測范疇,形成保障食用農產品安全的合力。上海辦理的陳某輝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方面對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涉案人員反向移送,建議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形成打擊閉環,另一方面督促農貿市場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監督管理力度。
專項行動雖已結束,但打擊危害食用農產品安全犯罪、維護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的職責使命永遠在路上。“兩高”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鞏固提升專項治理行動的成果,始終保持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藥物和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等犯罪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健全完善食用農產品安全領域行刑銜接機制,推動完善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和違法犯罪打擊體系;積極參與食用農產品安全綜合治理,充分發揮審判和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加大以案釋法力度,結合辦案工作制發司法建議、檢察建議,適時發布典型案例,推動形成全社會共治氛圍。
編審:魏婧